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儿童工作

收养的法律效力?

2021-07-01 08:47:0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533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