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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保障哪些内容?

2020-05-18 17:25:1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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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保障基本生活、监护责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和关爱服务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明确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实行社会化发放。比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测算方法,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予以保障。二是督促落实监护责任。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监护干预配套保障机制,实现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明确流浪儿童流出地县级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建立流浪儿童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教育督促监护人等方面的职责。三是加强医疗康复保障。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医疗康复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四是完善教育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五是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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