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东城街道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8-06 10:16:55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东莞市东城街道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东府〔2024〕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577公顷(其中耕地0.04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357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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