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24-02-18 11:21:1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厅委托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广东省鹤山市正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白云地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20-87018776


  附件: 方案评审意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5日

附件下载:2.广东省鹤山市正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白云地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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