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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 2 份海域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3-10-20 17:40:0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2 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我省填海造地管理的通知》(粤海渔〔2004〕14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权登记与海域管理工作衔接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2017〕150号)等2份不符合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实践的海域管理政策文件。上述2份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依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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