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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2-07 15:41:4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2020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等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邀请民法学专家到会作民法典辅导报告,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各基层党组织“党支部生活日”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同志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领学、谈体会,研究部署具体贯彻措施,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推进立法工作,亲自担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带队前往省人大沟通工作,召开党组会审议修订草案,有力推进修订工作。三是带头学法尊法,要求厅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持召开宪法宣誓活动亲自监誓,并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提出要求。四是专题听取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厅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完成厅行政职权调整工作。明确我厅28 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委托16项、重心下移6项,取消6项)调整实施要求,制定印发方案和指引,强化培训指导,确保职权调整顺利到位。二是做好省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职权委托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视频培训,按季度报送省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委托职权的实施情况,总结评估2019年实施情况,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做好国家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的承接工作。在全国试点的8省市中首批印发实施方案,率先启动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按照“严审、快审、廉审”的要求,推动用地审批提速增质,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平均用时分别缩短71%和57%。四是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能力。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依申请事项100%网上办理,办事时限压缩69%以上,电子证照覆盖率87%,全省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般登记3天办结、抵押登记1天办结。五是推进自然资源审批改革。分类推进7项自然资源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规划、用地“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全面推行联合测绘,探索开展海砂采矿权、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市场化出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自然资源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立法。有序推进《省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先后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开展省内外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现已通过专家论证。积极推动《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海岛管理条例》《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等一批立法项目的起草或修订工作,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的法治体系。二是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和自然资源部,对涉及民法典的11部自然资源领域的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对涉及机构改革的8部法律、64部行政法规、34部部门规章、252份国务院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共印发规范性文件8份,对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且不适合当前管理要求的77份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要求拟保留的17份政策性文件按规范性文件重新制定。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广东省海岸线使用占补制度实施意见》列入2020年度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公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决策落实。二是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2020年共发布25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在推进《省实施办法》修订过程中,多次召开由专家、学者、企业、协会、村委、律师、群众、人大代表等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厅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审理、经济合同审查、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组织公职律师参与立法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打造“严起来”的执法理念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通知》,从事前、事中、事后多个环节提出遏制违法用地的举措,获得自然资源部肯定并转发全国借鉴。制定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厅立案查办案件4宗,罚没1835万元;全省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6480宗,落实罚款金额3.1亿元,拆除没收构建物面积381万平方米,复耕复绿7.38万亩,完善用地手续面积12.14万亩;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19宗,落实罚款金额465.31万元。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法制审核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8件,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四是推进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将土地复垦监督、土地估价行业监督、测绘质量监督、围填海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监督等4个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公开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等制度,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万多条,按时答复800余件依申请公开和1400余条热线咨询,政务服务“好差评”无一例差评工单,厅门户网站再获评省“优秀”,“广东省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获“政务新媒体最佳进步奖”和“年度最佳新媒体矩阵”。二是加强舆情回应。切实落实政务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回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严格控制敏感工作信息流转范围和传递工作,发布《广东自然资源舆情》234期,强化政策文件公布后跟踪问效,组织在主流媒体正面报道380余次。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内部监督。推进“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资金”三大“阳光工程”,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全省选取的45宗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进行重点评查,随机抽选厅机关80份案卷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及时通报问题,推动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厅全系统的政务服务行为。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上一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主动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案134件、政协提案115件并依法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我厅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3件,受理349宗,作出行政复议决定436宗(包括2019年结转案件17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09宗,其中一审案件187件,二审112件,再审案件10件。收到一审应诉案件裁判217件(含结转),其中败诉判决10件,胜诉率95.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涉及案件4宗。二是探索改进行政复议办理方式。积极探索“走出去”的方式,结合监督问效工作就地开展听证和实地调查工作,加强对复议案件的调解,全年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查案件共48件。三是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全省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事件,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起的社会舆情事件。全年全厅共接收群众反映自然资源类信访总量1654宗,12336举报平台共接听举报电话1324个,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全省共接收违法线索23424条,办结率95.45%。

(八)加大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做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全厅2020年度学考任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普法活动,营造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厅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宣传专栏,梳理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的有关规定,制定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选取与民法典关联密切的不动产案件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召开一次厅党组会专题学习、开展一次宪法宣誓活动、开辟一个宣传专栏、组织一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张贴一批宣传海报”等“五个一”的活动,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四是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工作。对照“七五”普法验收指标进行总结评估,总结亮点和成效,其中我厅选报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宣传项目获评2019-2020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职权范围扩大,个别职权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关系尚未理顺,加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健全不配套,依法行政存在一定风险和漏洞。三是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期望较高,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力度和举措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专业性强且数量居高不下,涉及面广,提升全厅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持续加强。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厅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深入学法、科学立法、全面普法、严格执法”上下功夫,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确保自然资源事业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用于指导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厅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厅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厅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厅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顶层设计。

(二)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制度体系。稳步推进《省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重点加强土地、海洋等方面的立法修法工作。继续推进机构改革后涉及民法典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权责清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厅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依法行政抽查,落实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

(五)推进自然资源争议实质有效化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加强对全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研究,对存在不利后果的案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落实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

(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抓好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普法工作,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做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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