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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汕头市201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7-12-28 16:12:47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7〕609号 【字体: 【打印】

汕头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汕头市201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的请示》(汕国土资源〔2016〕24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濠江区礐石街道红星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1436公顷(耕地3.12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建设用地0.7635公顷,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9071公顷,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汕头市濠江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使用已有耕地储备指(44188220100026)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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