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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设立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的通知

时间:2018-06-12 16:00:2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76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8〕19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通过省复垦指标交易平台交易的,最低保护价为50万元/亩,低于保护价的不能成交。

  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向省申请有偿使用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腾出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价格统一为50万元/亩。

  三、省政府根据国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以及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实施情况适时调整上述标准。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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