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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21 14:26:24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地环发〔2017〕4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印发。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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