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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使用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7-07-31 19:26:5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登记函〔2017〕1992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我省2016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已获国土资源部确认。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以厅窗口受理日期为准),凡涉及使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业务(包括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三旧”改造等),均必须使用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线性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可延迟至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使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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