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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2016年度全省地质勘查成果通报与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06 14:58:11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地勘函〔2016〕2785号 【字体: 【打印】

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及有关地勘单位,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国土资源档案馆,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审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6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暨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部署的通知》(国土资勘函〔2016〕94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16年度我省地质勘查成果通报与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16年度广东省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和地勘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分别使用“全国地质勘查成果直报系统”和“地质勘查资质执业信息报备系统”,采取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全国地质勘查成果统计直报系统网址:http://219.142.81.28:8080/cgw。地质勘查资质执业信息报备系统网址:http://dkzzbb.mlr.gov.cn:8888/ 。

  (二)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局负责局属地勘单位的地勘成果及地勘行业数据填报审核报送工作。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其它地勘单位的地勘成果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负责,其地勘行业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负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二、进度安排

  (一)2016年12月20日前,各地勘单位完成地勘成果数据的填报工作,矿产勘查重大成果、新发现矿产地及境外矿产勘查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编写详细报告,同时将电子文档上传填报系统。

  (二)2016年12月25日前,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完成地勘成果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并将局级地勘成果通报、矿产勘查重大成果及境外矿产勘查成果报告纸质文档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三)2017年1月20日前,各地勘单位完成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

  (四)2017年1月25日前,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完成行业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将局级地勘行业通报送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地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填报数据准确,务必安排熟悉本单位相关业务相应工作人员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二)局属各地勘单位将通报纸质材料报相应主管局,其他有关地勘单位将纸质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人及电话:

  地勘成果通报联系人:刘建军

  电 话:020-38817769

  E-mail:gttdkc@163.com

  传 真:020-87018025

  地勘行业通报联系人:李延英

  电 话:020-85238150

  E-mail:gddzfzxh@163.com

  传 真:020-8523815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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