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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住房建设厅关于转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18 15:50:21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147号 【字体: 【打印】

广州、佛山、肇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并在10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13日

  (联系人:陈峰林,联系电话:020-8701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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