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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老矿山找矿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2-08-31 16:08:0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文号:粤国土资地勘函〔2012〕1943号 【字体: 【打印】

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属矿山企业: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老矿山找矿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82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时间编制立项申报材料,并准备多媒体答辩汇报材料(30分钟),务必于2012年9月4日前将项目立项申报的有关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国土资厅函〔2012〕82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老矿山找矿项目的通知-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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