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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0-12-10 14:29:45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文号:粤国土资测管电〔2010〕383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测绘保密管理,增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1年1月上旬在广州市举办广东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国家保密政策法规及保密形势;
    (二) 涉密计算机安全管理;
    (三) 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及应用;
    (四)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及管理。
    二、 参加培训人员
   (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较多的相关单位有关管理人员1名;
   (二)各市、县(区) 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管理人员(未参加过培训的)1名;
   (三)各等级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资料管理人员(未参加过培训的)1名。
    三、 培训时间、地点
    各市、县(区)、有关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和各等级测绘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在2011年1月5日下午报到,6-7日培训,7日下午考试。
    地点:广州市燕岭大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
    四、 培训费用及其他
    (一) 培训费7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通知本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测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2月24日前将本市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分别汇总报省测绘学会和省厅测绘管理处。
    (三) 培训期间将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证书,并作为国家测绘局规定的成果使用和测绘资质管理中涉密岗位人员必备的条件。
    (四) 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三(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电  话:020-38817491 13902213040
    传  真:020-87018026
    邮  箱:gdcgcli@163.com
    联系人:魏 瑄(广东省测绘学会)
    电  话:020-87648137 13600460046
    传  真:020-87648137
    邮  箱:gdsmbgs@126.com

    附件:广东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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