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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

时间:2010-11-12 10:08:33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处 文号:粤国土资矿管发〔2010〕633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推进地级以上市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
    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是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治理矿产资源领域腐败行为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当作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在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地级以上市矿业权交易机构并投入运行。
    二、加强监管,促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健康发展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发〔2010〕145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同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进场公开交易行为,健全交易规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确保矿业权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下载:633号文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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