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我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10-11 09:44:04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文号:粤国土资测管发〔2012〕162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涉密测绘成果保密宣传教育,已连续多次举办了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有效地落实了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由于测绘资质单位的增加以及部分涉密管理人员的岗位变动,我省现有部分单位的涉密管理人员还未参加过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为加强测绘保密管理,增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经研究,定于2012年11月中旬在广州市举办广东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已列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国土资源业务培训计划(粤国土资科教发〔2012〕18号),具体由广东省测绘学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国家保密政策法规及保密形势; 
    (二)涉密计算机安全管理; 
    (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管理。
    二、 参加培训人员
    凡下列单位中没有相关人员参加过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的,请按要求派人参加:
    (一) 各市、县(区)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测绘成果管理人员1名;
    (二) 全省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1名;
    (三) 涉密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和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各1名。
    三、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9-21日。19日下午报到,20日培训,21日培训和考试。
    地点:广州市燕岭大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
    四、 培训费用及其他
    (一)培训费700元/人,由参训人员单位负责,采取“以班养班”形式,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务必全面及时通知本市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测绘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0月30日前将本市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汇总分别报省测绘学会和省厅测绘管理处。
    (三)培训期间将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证书,并作为我省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和测绘资质管理中涉密岗位人员必备的条件。
    (四)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抒(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电  话:020-38817476 13672419248
    传  真:020-87018026
    邮  箱:w_m_s555@163.com
    联系人:魏 瑄(广东省测绘学会)
    电  话:020-87648137、13600460046
    传  真:020-87648137
    邮  箱:gdsmbgs@126.com

    附件:广东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10月1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