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 东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粤国土资发[2005]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各单位:
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了国家对管辖疆域的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律性。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地图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01年下发《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2005年下发《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两次发文要求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工作。最近,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国测办字[2005]5号),要求加强对网上地图编制出版的监督和管理。为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经济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社会需求的快速发展,引用、展示、刊载地图的活动不断增加,地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单位在编制、使用地图中维护国家版图、遵守地图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问题地图”时有发生。有的漏绘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和赤尾屿;有的将台湾与祖国大陆用不同颜色标注,给人造成两个中国的错误认识;有的错绘国界线,造成中国地图图形严重变形,甚至部分领土丢失;有的将未作处理的涉密大比例尺地图作为城市规划、景区规划底图直接登载在网上,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在广东省行政区版图中,有的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入广东省行政范围;有的漏绘东沙群岛。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本着对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地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种违法违规地图产生。
二、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版图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国家疆域的认知、认同和自觉维护的意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地图市场发展十分迅猛,新闻媒体、广告、标牌、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等使用地图、地图图形越来越广泛,地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地图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各种“问题地图”,尤其是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地图时有发生。最近,本系统个别单位的有关宣传资料中,也出现了使用带有政治问题的地图,造成不良的影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图管理的职能部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地图编制、使用的监督管理,十分必要。各级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各单位要在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测绘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和要求,切实树立国家版图意识,强化地图管理职能;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编制、依法使用地图的法律意识;三是大力普及地图知识,使本系统、本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地图知识,提高使用地图能力,提高辨别错误地图、特别是含有政治问题的地图的能力,增强维护国家版图尊严的自觉性,杜绝“问题地图”发生。
三、加强地图编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05]5号文和国测办字[2005]5号文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编制、引用 并在网站、有关资料中公开使用、展示、登载的地图,对照下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和纠正。
1、未按地图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审核批准的。
2、使用的中国地图存在错绘国界线,造成中国地图图形严重变形的;漏绘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和赤尾屿的;将台湾与祖国大陆用不同颜色标注,给人造成两个中国的错误认识的。
3、使用的广东省行政区版图没有标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范围界线,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入广东省行政区范围的;漏绘东沙群岛的。
4、将涉密的地图,包括大比例尺地图,未作技术处理,直接作为各种专题图的底图在网上登载的。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地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网站、有关资料中需要编制、引用并公开展示、刊载、使用地图,必须报经省厅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已在网站、有关资料中展示、刊载、使用的地图,应按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三)中国地图标准画法示意图和广东省地图标准画法示意图已登载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网址:www.gdlr.gov.cn),可供查询和下载。
(四)各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各单位落实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清理、检查的情况,请于9月30日前书面报省厅测绘管理处。
附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
2、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国测办字[2005]5号)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