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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训示”内容的通知

时间:2009-12-08 10:17:2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文号:粤国土资行评发〔2009〕507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省国土资源厅于9月11日印发《关于征集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口号的通知》,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征集政风行风建设的口号。目前,共收到省国土资源系统单位和个人报送的口号“训示”69条。
经厅行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驻厅监察室、厅办公室拟定的“忠于职守,高效服务,依法管理,廉洁从政”作为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的“训示”。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参照解读(附后),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鉴于“训示”内容的宣传字体、尺寸等规格仍在酝酿中,各单位待接到具体通知后,再按要求制作版面张贴或悬挂。

附件: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训示”解读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
建设“训示”解读

训示:忠于职守,高效服务,依法管理,廉洁从政。
    忠于职守:忠诚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岗位是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国土资源系统每个干部职工都有自己特定岗位和职责任务,尽管分工与职务有所不同,但每一个人都要兢兢业业地把本职工作做好,做到尽职尽责,为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为促进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效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以高效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国土资源系统重大的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本领,提升办事效率,不断推动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依法管理:依法依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用法律严肃性来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廉洁从政:清正廉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使国土资源管理的权力,职责重大,备受关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要强化“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拒腐防变,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洁身自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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