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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的通知

时间:2014-08-07 16:56:44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文号: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227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农业局:

    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了我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顺利实现。但是,近期发现我省部分地区以水域整治、生态建设、休闲农业等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个别地方呈现蔓延之势。为严明法纪、强化管理,坚决遏制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危害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以提头来见的勇气和决心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明确要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战略,将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并强调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建造水体和景观,将导致耕地耕作层被永久破坏,造成耕地数量的直接减少,对我省确保耕地红线、维护粮食安全带来很大的冲击,危害极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最新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严格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将耕地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行为。

    二、明确要求,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各地要严格予以落实。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必须严格实行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基本农田,不得以开挖人工湖为目的调整基本农田。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的区域发展、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旅游等规划,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审核通过;已颁布实施的,应提请有关部门修改规划,避让耕地和基本农田。对现有的湖泊水面,应当充分利用和保护,引导各类非农建设尽量予以避让,避免出现一边填旧湖、一边挖新湖现象的发生。加大对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管护和建设力度,逐级落实保护责任,优先将现状耕地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增加建设投入,积极采取工程、生物和农艺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发展设施农业,必须符合设施农用地的管理要求,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合理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要求的设施农用地,要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强化执法,切实维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管理秩序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行为的监督检查,本通知下发后,凡是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的,必须立即停止。严禁借生态建设等时机,变相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违背农民意愿使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对以水域整治、生态建设、休闲农业等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强化执法和动态巡查,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和基本农田现状的,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违规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管理正常秩序。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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