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期省国土资源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精神和“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至少须修满72学时”的具体要求,应广大技术人员的要求,我厅将继续搭建全省国土资源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平台,于2011年8月举办第五期省国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学习结束时颁发结业证书(申报职称时可作为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国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土地、测绘、矿产等国土资源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包括土地政策、理论与新技术。
2、测绘专业技术,包括测绘法律法规、地理信息新技术等。
3、地矿管理专业知识,地矿管理法律法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技术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11年8月2日-5日,培训地点:燕岭大厦(天河区燕岭路29号)
2、报到时间:2011年8月1日下午2:00时,报到地点:燕岭大厦1楼
四、承办单位
广东省土地学会
五、收费标准
专业科目培训班采取以班养班形式,食宿自理,统一安排,教材及培训费按600元/人收取。
六、其他
1、培训结束后,培训主办单位根据学员参加培训的科目,统一登记相应课时,颁发结业证书。
2、参加培训人员请将《国土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报名回执》(附表1)于2011年7月28日前传真(同时电邮)至广东省土地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
梁毛仲 :020-87628276,13650723277
传 真 :020-87628276
Email:LMZHONG@163.com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