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2 09:31:43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程志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红树林碳汇开发利用的建议》(第 1589 号)收悉。经综合深圳市政府、湛江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红树林是“蓝碳”碳汇的主要贡献者,备受各国政府及专家学者关注。广东作为全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最重、红树林保护修复基础最好的省份,发展红树林碳汇优势显著、潜力巨大。自 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3060”双碳目标以来,我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红树林碳汇资源保护修复,探索建立红树林碳汇开发交易制度,指导欠发达地区开展红树林碳汇开发交易,打通红树林碳汇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路径,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高位推进红树林碳汇资源保护修复。一是出台系列政策文件高位引领相关工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等系列政策文件,编制了《广东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强调严格保护和修复红树林等典型蓝碳生态系统,全面提升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并将提升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积极发展“蓝碳”列入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二是规划统筹部署红树林碳汇资源保护修复工程。印发了《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重点强调保护修复我省红树林等典型蓝碳生态系统,提出一系列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巩固并提升其固碳增汇能力。编制了《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全省红树林碳汇资源保护修复工作开展,部署红树林蓝碳交易平台及试点建设工程,提出至 2025 年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新建 1 个蓝碳交易平台,依托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在湛江、江门市各新建 1 个红树林蓝碳交易试点。三是各级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截至 2023 年底,通过中央、省、地方及社会等多渠道资金支持红树林生态修复,累计共投入资金约 19.68 亿元,开展涉及红树林营造修复的项目 187 个;已完成新营造红树林约 2656.09 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约 2010.84 公顷,超过全国营造修复总量的三分之一。

  (二)建立健全红树林碳汇调查监测评估体系。一是完善红树林等典型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监测及评估机制。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我省开展了“十四五”海洋生态调查监测工作。加快构造国家基本海洋站为核心、地方基本海洋站为骨干、其它类型的海洋站为补充的海洋观测网。二是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试点。2022 年我省以深圳、湛江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了红树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编制了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报告,为开展全省红树林资源调查与碳汇能力长期监测评估提供经验。2023 年出台了《广东省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在湛江雷州沿岸开展红树林蓝碳调查、监测及评估交易试点,打造集红树林+生态养殖+碳汇交易于一体的红树林生态产业示范基地。

  (三)积极开展红树林碳汇核算方法学及开发交易制度研究。一是印发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广东省碳普惠管理和交易,完善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出台了全国首个《广东省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2023 年版)》,规定了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红树林生态修复过程中实施增汇行为产生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核算流程和方法,填补了我国蓝碳碳普惠核算方法学空白。2023 年,深圳印发了全国首个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指导深圳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和市场化交易。湛江市已印发《湛江市森林、海洋和渔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助力红树林等海洋碳汇项目开发,探寻海洋碳汇自愿减排项目进入碳市场交易的机会和方式。二是正在开展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蓝碳核算方法及项目开发交易制度体系研究,现已完成了《广东红树林碳汇核算关键技术及交易机制研究报告》和《广东省人工营造红树林碳储量核算和碳汇能力评估技术指引》的编制。此外,深圳市已启动《红树林碳储量碳汇核算指南》地方标准编制。三是早在 2021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碳普惠跨区域合作、共建与联通机制,在和赣州、百色、汕尾等地区的对口帮扶合作方案中亦探索碳汇合作开发、协同降碳、生态资源权益共享机制。

  (四)试点推动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交易。一是我省早在2021 年率先完成了我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开发认证与交易,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以 66 元/吨价格购买首笔 5880 吨 CO2 减排量,交易收益用于反哺湛江红树林保护修复及社区共建,这是全国蓝碳交易首次成功探索。二是深圳屡屡创新出奇招,成功实现了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的拍卖,拍出 485 元/吨的高价,刷新了我国碳汇成交单价记录。三是在惠州、湛江等地市试点探索通过红树林碳汇权益交易提高红树林碳汇资产转化效率,现完成了《惠东县红树林造林项目碳汇潜力核算报告》和《广东省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

  (五)探索建立红树林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打通社会资本参与蓝碳项目开发的实施路径,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海洋碳汇等产权指标交易以及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目前,我省已基本全面掌握现有红树林与新营造红树林资源数据,已初步完成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平台的搭建工作。印发了《广东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通过试点建设推进包括红树林等蓝碳碳汇开发交易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深圳市等第一批试点城市,扎实开展红树林等蓝碳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工作,推动制定深圳国际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产品方案、开发设计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产品,指导平安财险与广东省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红树林碳汇植树保险捐赠协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全省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与碳汇核算及开发交易机制研究,一是继续大力推进红树林碳汇资源保护修复工作,力保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国家下达至我省营造修复红树林 8000 公顷的硬任务;二是全面开展全省红树林碳储量调查监测与碳汇能力评估工作,掌握我省红树林碳汇资源底数;三是

  进一步完善红树林碳汇核算方法技术与标准体系,健全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机制,持续探索碳汇开发权、行政资产信托、公益组织募资等多种生态修复社会资本参与模式,继续优化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四是依托深圳红树林国际中心平台优势与技术力量,与欠发达地区建立帮扶合作机制,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和方向指导。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家瑛,020-83620446; 朱振杰,1324288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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