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8 09:41:44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0〕289号 【字体: 【打印】

廖卫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提案》(第2020064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逐年提高

  我省一直致力于构建随生态公益林综合价值、GDP和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省政府先后5次作出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决定,1999年,我省补偿标准为每亩2.5元,2000至2002年提高到了每亩4元,2003至2007年提高到了每亩8元。2008至2017年,按照每亩每年提高2元的幅度递增,2017年达到了每亩28元。十二届11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实施新一轮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政策,2018-2020年,按每年4元/亩的标准继续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标幅度较上一轮翻了一番。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40元。目前我省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位于全国前列,仅低于北京市和上海市。

  尽管省、市两级财政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但目前的补偿标准确实仍普遍低于商品林经营收益和林地租金收益。为此,我们正在深入开展调研,探索健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48号)中要求市、县政府给予省级生态公益林配套补偿的相关规定,建议市县加强落实相应责任,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对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

  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逐步完善

  我省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2008年起,我省开始探索生态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先行试点的广州市、东莞市对不同区位和树种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2013年,我省全面实施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政策,明确在补偿资金预算总额内,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专门用于对生态区位重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管护成效显著、整体质量高的公益林,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补助。2018年,在提高标准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审定,我省印发了《广东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方案(2018-2020年)》,2018年起将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照特殊区域、一般区域、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3种类型,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民族地区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公益林划为特殊区域,在省财政生态公益林预算资金总额内,对特殊区域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给予较一般区域高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2020年特殊区域补偿标准每亩达45.1元,一般区域补偿标准每亩35元,特殊区域较一般区域每亩高10.1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政策机制,争取较大幅度提高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特殊区域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三、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保障

  2019年我省获得国家财政支持和省级财政安排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供给78.66亿元,连续三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其中省财政安排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67亿元,在2018年已实现翻番的基础上,再增长20%。此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准确把握我省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省财政厅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保障。其中,将民族县专项财力补助提升至每县每年4000万元,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至2亿元/年。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省财政厅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力保障。据统计,2018-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连山、连南两个民族县及连州市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达35亿元,两年累计新增11亿元。市县可统筹使用上述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当地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保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四、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我们每年组织全省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生态公益林保护情况、森林火灾受害率等作为具体指标,评价管护水平、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同时,在《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中明确了补偿资金总额的1%用于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支出等;补偿资金总额的1%用于对镇、村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补助,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管护成效突出的镇、村给予奖励性补助等。

  五、不断强化生态惠民

  各地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良好的森林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林下种植业、林下养殖业,以及森林旅游业等林下经济产业快速发展。2018年,全省建设森林旅游示范基地83个,森林公园接待游客人数超过5.26亿人次,直接创造旅游收入1800亿元,带动400多万林农受益。特色养殖、林果林药等林下经济呈多元化发展,辐射带动林农增收致富日益增强。我们将继续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在保障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观光旅游、森林康养等,增加公益林林地经营收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旭日,020-8195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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