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16 15:30:1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戴北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工作力度的提案》(第20190743号)收悉。经综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海事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局、深圳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指导深圳加快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学城

  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对于推进南海开发、建设海洋强国意义重大,国家在青岛、厦门、北海等地区进行海洋重大科研基础布局。《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南方海洋科学城,201811月,深圳市就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事项向自然资源部作了汇报,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支持项目建设。当前深圳市正在落实省委战略部署,积极谋划推动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建设。

  创建国家南方海洋科学城已列入深圳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在大鹏新区和宝安区规划建设国家南方海洋科学城,提出了一城两区两翼发展的规划思路。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科技创新,省科技厅已经启动了广东省重点研发领域海洋科技类重点专项指南编制工作,组建了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3家海洋领域广东省实验室,更好支持深圳是加快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学城。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多规融合、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示范,深圳大鹏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启动点。下一步,我厅将协助深圳大鹏编好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尽快出台《广东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深圳市以建设国家南方海洋科学城为契机,重点发展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等六大产业,不断提升我省海洋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大力支持深圳建设国际海洋大学

  创办国际化综合性海洋高等院校有利于吸引海洋高端专业人才集聚深圳,对深圳建设全国海洋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海洋类综合院校有2所本科高校、19个二级学院,并有23所高校开设涉海类相关专业,其中2所高校位于深圳市。深圳市正在大力发展海洋高等教育,推进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海洋学科建设,研究高起点、高标准创办国际海洋大学。省教育厅将积极指导深圳市做好建设国际海洋大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研究将筹建国际海洋大学纳入省高校设置规划,按照高校设置、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程序和标准向国家申请建设国家海洋大学。

  积极支持深圳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

  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提升船舶管理和航运服务水平,深圳市持续开展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工作。20186月,深圳市印发了《关于促进深圳港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国际船舶注册中国前海”“中国深圳船籍港船队,对船舶交易、登记等项目给予补贴,积极打造深圳航运服务总部经济集聚区。目前中国前海国际船舶船籍港政策已在深圳落地实施,按规定签发了《船舶登记证书》,但其对船公司的吸引力尚未完全显现。下一步,广东海事局将持续跟进中国前海国际船舶船籍港政策配套的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推动中国前海船籍登记船队的发展壮大。

  大力支持深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中心

  深圳市近年来出台了《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十三五规划》《促进深圳港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了共建深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议,并开展了《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研究》项目,与香港有关部门探讨了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的路径和方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等均提出支持深圳和香港携手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中心;省商务厅积极推进深圳港等重点港口口岸开放建设;省交通运输厅重点推进深圳盐田港区和南山港区专业化码头和深水泊位建设,拓展港口腹地;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支持深圳市先行启动有关研究,明确大湾区航运中心发展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等等,使深港合作在航运服务方面实现突破,增强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

      五、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第五海洋研究所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国际海事法院、海事仲裁院落户深圳

  在深圳市建设自然资源部第五海洋研究所,将对国家深远海科研、可燃冰开采等前沿科技研究产生巨大助力。深圳市已将该项工作列入建设全国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向自然资源部作了汇报沟通。下一步,我厅将给予深圳大力支持,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第五海洋研究所落户深圳。

  在深圳市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对进一步扩大开放性金融服务对国家海洋战略的支撑效应、推动深圳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更大的创新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市已提出建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的初步框架,多次向自然资源部请示汇报并得到肯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积极配合争取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落户深圳,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结合广州、深圳、香港的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化金融合作,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我国海事法院及其审判、办事机构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目前,我国共设立11家海事法院,实现了沿海省份的主要港口城市设有海事法院,受理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海事案件,广州海事法院作为首批设立的海事法院之一,先后在深圳等全省其他地区设立了派出法庭和巡回法庭,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为地方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鉴于专门法院的设立权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将积极指导深圳市研究增设国际海事法院的必要性,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深圳设立了华南分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均有从事海洋仲裁业务,经多年积累,上述两仲裁机构业务水平及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满足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在商事仲裁方面的需求,下一步省将指导深圳研究组建深圳国际海事仲裁院的必要性研究,确有必要设立的,依据《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可向深圳市政府提出建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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