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17 15:43:55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海经函〔2019〕1871号 【字体: 【打印】

葛春凤等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金融中心的提案》(第20190912号)收悉。经综合广州市政府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经济发展基础好,潜力大,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海洋金融,打造海洋金融中心,增强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能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海洋强省,率先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必然要求。我们充分赞同提案提出的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产业基础,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理念,依托自贸区,深化粤港澳海洋金融合作,构建大湾区海洋金融中心。

  一、坚持规划引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金融发展

      20192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支持粤港澳通过加强金融合作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今年3,我省印发实施《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要推动粤港澳海洋旅游、海洋文化、海洋金融和航运服务等海洋服务业融合发展。探索在境内外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鼓励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综合开发企业和项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运和金融服务的优势,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我厅组织编制的《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引导金融立足于服务海洋类型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金融中心。广州市和深圳市高度重视发展海洋金融,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建设三中心一体系,提升城市核心功能的重要内容,规划了创新发展广州航运交易所”“发展航运航空金融,打造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等海洋金融方面工作。《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航运金融等产业,探索建设航运金融指数及衍生品。20189月,深圳市印发《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配套实施方案《决定》提出促进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加快海洋金融创新,探索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海洋经济,探索推动海洋金融对外开放;强化与港澳的金融合作,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深设立国际海洋金融机构,促进海洋金融要素集聚,逐步形成海洋金融中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金融中心的研究,协助广州加快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航运与海洋金融的任务和措施,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谋划推动相关工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

  二、协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金融发展

      广州市加强与港澳合作,探索多样化、专业化离岸金融、航运衍生品交易等航运业务。深圳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的《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积极推进深港航运服务深度合作,加强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片区协同,构建湾区经济核心圈,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海洋经济发展领域。

  积极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海洋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7号)》,统筹优化金融资源,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省金融机构通过探索海域、水产品抵押,推出特色化海洋金融产品等方式,为海洋经济发展量身定制服务。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优先满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的资金需求。截至201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共支持广东省海洋经济项目129个,累计投放资金逾500亿元,贷款余额117亿元,有力支持了中船集团等涉海企业发展壮大及港口码头工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以及疏港公路、铁路、船舶、渔港、海洋综合旅游区和海洋文化博览中心、美丽港湾等涉海项目建设;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船舶工业贷款余额19.34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共审批海洋经济贷款17.13亿元,全年累计投放5.39亿元。出台《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广东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提高财政补贴水平,加大政策性渔业保险的覆盖面。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海洋装备出口及境外海洋工程建设。扩大海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海上运动的意外保险等涉海保险覆盖面。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纳入科技强省建设主体计划。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优化国际化创新政策环境;开展粤港澳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面向重点领域、重大技术协同持续攻坚;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布局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打造粤港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构建开放式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实施国际化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在海洋产业和金融领域的优势,促进产融紧密结合。在银行信贷服务、股权债券融资、保险服务和保障、多元化融资等方面发力,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海洋经济发展领域,实施创新驱动,多方协同合力,形成完备的服务于海洋经济全产业链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

  三、积极打造海洋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201410月,原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广东海洋强省建设合作备忘录》,在规划引领、融资支持、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兴海、海洋生态保护、市场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合作,并梳理了一批广东海洋强省建设项目,融资需求达550亿元,近年来通过召开高层联席会议,沟通政策,商议重大合作事项,推动合作落地,共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积极搭建涉海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融资平台。利用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平台,设置专门环节,邀请金融机构参与,举办中小企业融资路演,搭建涉海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平台,加大金融资金与我省重大涉海项目的对接。在2016中国(珠海)国家海洋高新科技展览会期间举办金融促进广东海洋产业发展宣介对接会,邀请开发银行广东分行、中国平安广东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对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进行宣传介绍,加深涉海企业对相关金融政策的了解,搭建合作的平台。

  广州航运交易所建立广东航运交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航运资产交易平台、运输交易平台、航运人才服务市场三大核心子平台,探索互联网+航运大数据模式,致力于为航运生态圈提供智慧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建立优质项目数据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采选入库并获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利用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平台,搭建涉海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平台,加大金融资金与我省重大涉海项目的对接。
    四、大力发展海洋科技金融与航运金融

  (一)充分发挥广州南沙作为自贸区、航运枢纽和海工装备制造业集聚区的地位和作用,在南沙积极发展航运金融

  一是大力发展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南沙自贸试验区率先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支持国内外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截至201812月底,南沙融资租赁企业数量累计达2109家(含金融租赁),注册资金总额近5000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企业累计业务合同余额超2500亿元。20181-12月,南沙开展21艘船舶租赁业务,累计开展35艘船舶租赁业务,涉及金额约21亿元。

  二是探索发展航运金融。广州航运交易所发布珠江航运运价指数船舶交易价格指数和南沙航运发展指数,首创国内航运交易所船舶交易单船单批外汇跨境支付结汇及托管、国内首单场内交易美元结算的跨境船舶租赁资产交易等创新业务。截至201812月,广州航运交易所船舶交易56艘,交易额1.52亿元。自贸区挂牌以来(20154-201812)累计完成船舶交易2088艘,交易额达89.93亿元。

  三是探索开展跨境报税转租赁。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南沙自贸区联动香港开展跨境保税转租赁模式,通过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以及与40多个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优势,大大降低了融资租赁成本。在海关、口岸、税务、外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南沙积极探索融资租赁业务创新,成功开展了资产包跨境转让、离岸租赁、跨境保税转租赁等多项飞机租赁创新业务,交易模式日趋成熟,逐渐形成华南地区飞机租赁产业集聚地。

  是探索设立再保险机构20191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粤港澳金融合作创新交流会,会议提出争取在南沙设立再保险公司。目前广州市、南沙区及有关保险公司已组织开展设立再保险公司的可能性及发展跨境再保险业务的可行途径等问题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广州南沙发展与航空物流、航运交易有关的金融服务业。一是支持南沙建立产业金融服务重要平台,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探索建立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集聚航运金融等市场业态发展。二是支持开展航运金融创新,进一步提升广州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研究和开发航运交易、金融、保理、第三方支付结算等服务。探索建立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航空物流产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

  (二)依托前海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和深圳高科技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海洋金融

      深圳市着力建设海洋金融创新中心,推动前海金融商务枢纽建设,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企业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出海口

  一是促进航运金融发展,联合航运相关企业、金融机构设立与航运相关的航运产业基金、船舶产业基金、航空产业基金、航运新能源基金等,为深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二是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鲲鹏基金、深圳海洋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涉海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等国际业务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航运保险、物流保险、融资租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邮轮游艇保险、海上工程保险、大型海洋装备保险等业务

  四是支持保险机构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一带一路重大工程建设提供综合保险服务。此外,在航运金融方面积极引进航运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航运中介等机构和业务。依托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拓展海洋保险和再保险,为邮轮等航运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下一步,深圳将发挥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依托高科技产业基础和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优势,创新海洋产业投融资模式,加快海洋金融创新,探索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海洋经济,探索推动海洋金融对外开放努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们对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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