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5-29 11:22:45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陆海委员:

  您提出的《粤港澳大湾区建成海洋经济湾区和海洋生态湾区的提案》(第20190064号)收悉。经综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粤港澳合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积极布局海洋科技等前沿领域。今年3月,省里印发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要联合港澳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高端智能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产业,打造集海工装备和海洋资源开发与应用于一体的海洋产业集群,推动粤港澳海洋旅游、海洋文化、海洋金融等海洋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省海洋实验室建设,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

  201710月省政府、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湾区发展,打造特色海洋经济,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海洋科技创新集聚区,发挥海洋龙头企业中坚作用,基本形成以国家和省海洋科技重大创新平台为主力、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创新体系,抢占全国海洋科技制高点。并计划到2020年,广州南沙新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基本完成,深圳聚集一批海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院、工程中心等高端海洋创新载体,中国(珠海)国际海洋高新科技博览会的国际交流和展示影响力不断增强,初步建成广州、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形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龙头的开放型区域海洋创新体系和创新型海洋经济形态。

  省财政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六大产业(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工装备、天然气水合物、海上风电、海洋公共服务)发展。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合作备忘录》,该行授信550亿元,重点支持广东滨海新区、海洋产业园区、海洋交通运输、临海能源、海洋装备制造、滨海旅游、海洋渔业和海洋生物产业发展。开发性金融支持涉海项目29个,发放贷款140亿元。

  (二)积极推动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银保监会的工作部署,在构建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方面,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金融作用积极支持银行机构依法设立个性化金融服务中心。如建行湛江分行通过整合全行资源,设立临港大工业、港航服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等专业化服务团队,提升对海洋产业集聚区及临港大工业的竞争力。广东南粤银行设置湛江海田市场专门服务中心,结合海田综合批发市场小企业客户的特点,坚持一对一服务,提高金融服务针对性。去年以来,省港澳办将粤澳海洋合作纳入粤澳合作联络办主任会议议题,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初步建立了工作机制;同时,香港具有以金融为先导发展海洋经济的成熟经验,在海洋经济基础创新研究、高增值海运方面具备基础优势。广州、湛江等市通过开展海洋综合地质调查、港口对接合作等强化海洋经济合作。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力促粤港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在全面分析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系统谋划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战略和主要任务,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协同治理,推动粤港澳三地携手建设美丽湾区。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圳大鹏新区、珠海横琴新区、惠州市、汕头南澳县和湛江徐闻县被批准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各示范区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方面作出示范。深圳市华侨城湿地被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首个“国家级滨海湿地修复示范区项目”,成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珠海等市开展港湾整治,初步实现还海于景、还海于民。

  二是强化交流与合作。粤港澳三地在环境保护方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机制,在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框架下,设立了空气质量管理、水质保护、林业护理、海洋资源护理、环境管理等多个专题小组,定期召开专题小组会议,加强了共同关注事项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了空气质量管理、水质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题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双方在海洋环境保护资源养护方面,积极开展粤港中华白海豚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管理和有关科普宣教、科学研究等活动;在海洋环境管理方面,合力开展海漂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预警、监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海岸线动态监测机制和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建立完善粤港澳环保交流合作机制与平台,协调解决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近年来,粤港澳三地共同举办了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进一步营造关注海洋、认识海洋、关爱海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划定并实施了《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我省海洋生态红线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确保生态红线区面积和保有自然岸线不减少、管控指标和要求不降低、生态功能不退化。强化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不断优化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流程,强化公众参与的保障和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狠抓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水污染治理工作,通过截污、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升级、清污等措施,加强河流污染治理和入海排污监管,有效减轻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压力。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惠州大亚湾海域开展了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试点工作。20184月,省政府批准实施了《惠州市大亚湾(含考洲洋)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在大亚湾惠州海域实施了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工作对推动我省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是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生态损害补偿制度落实增殖放流、人工鱼礁等生态修复措施,大力推动受损水域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用海理念,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服务,全力保障海上风电、核电、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用海环评审批工作。

  着力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海域海岛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有效保护重要、敏感和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促进海洋高质量发展、聚焦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省率先编制《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并开展美丽海湾建设试点工作岸线整治修复和生态岛礁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各级财政先后投入超过20亿元用于海域、海岸带生态修复,一批海岸、海岛整治修复取得显著成效20188月,马兴瑞长在全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2019 年起,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专项资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专门用于自然岸线保护修复、魅力海滩打造、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美丽海湾建设“五大工程”《关于下达广东省美丽海湾试点扶持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514号)下达惠州市考洲洋美丽海湾试点扶持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专门用于美丽海湾试点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红树林种植面积,我省实施了沿海防护林、碳汇林、红树林专项造林等项目,开展大面积的红树林人工造林,造林成林面积达2000 km2 以上惠东县2013年启动考洲洋海域红树林恢复工程,在考洲洋区域人工种植乡土红树林,恢复成效已得到初步显现中山市自2006年开始,开展五期海岸红树林造林工程,分别在南朗镇、坦洲镇等地进行种植,人工恢复红树林180km2以上

  三是加强海岸线保护管理,实施岸线占补制度制度,明确占用自然岸线按照1:1.5、占用人工岸线按照1:0.8 进行补偿修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实施《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等规划和政策文件,加强海域、海岸带区域空间管控,实行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海岸线动态监测机制和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建立完善粤港澳生态环保交流合作机制与平台,协调解决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

  加快制定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做好与港澳地区的沟通、协调工作,着力研究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的出台,为大湾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行动指南。

  (二)推动海洋污染共防共治。继续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珠江口海域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大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和入海排污口监管力度,切实降低污染物入海量,合理规划布局大湾区城市入海排污口,大力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努力改善海域环境质量。

  继续发挥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推动粤港澳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领域合作。建立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强化共商、共治、共建理念,立足于解决湾区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共同谋划大湾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系统。

  (四)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海岸线生态修复和重点海湾整治。筹划编制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通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岸线综合整治和海岸带保护修复,确保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有效提升岸段管理呈现系统化规范化,湿地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海岸线及湾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改善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系统功能

  (五)继续支持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相关部门或机构,为涉海企业提供新型海洋金融工具,并做好监管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予以支持,会同省有关部门围绕相关建议深入研究,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谋划推动相关工作,共同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海洋经济湾区和海洋生态湾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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