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24 10:29:26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 【字体: 【打印】

詹文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地方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建议,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推动“多规合一”,对各类规划进行统筹,最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上进行管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厅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议。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我厅高度重视“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建立了厅主要领导督办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已确立

  (一)融合各类空间性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

  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针对过渡期现有空间规划衔接问题,《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提出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我厅也初步明确了一致性处理的分类实施建议,确保过渡期“两规”有效衔接。

  (二)改进规划审批。《若干意见》提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精简规划审批内容,管什么就批什么,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减少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目前掌握情况,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无需报国务院审批,审批时间可进一步缩短。此外,《工作通知》明确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和国务院审批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要点,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的规划审批监督事权。

  (三)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要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同时,要明确各类专项规划编制需求,建立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未列入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彻底解决以往各类专项规划功能重叠、矛盾较多的问题。

      二、省层面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细化落实

  (一)印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我厅牵头组织制订《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工作目标、基本要求、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保障,并提出成立由马兴瑞省长担任组长的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审议规划编制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探索省市县联动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根据规划工作基础,将珠海、惠州、肇庆、揭阳市和佛山南海区、韶关南雄市、肇庆四会市作为我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研究省级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传导机制,为我省全面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经验。

  (二)开展多轮多部门数据收集。我厅牵头收集梳理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国土规划、林业、农业、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城乡规划、地质环境、海洋、气象等各部门各行业相关数据,并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继续收集整理人口、交通、文化等各行各业数据,夯实“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测评估预警的数据基础。

  (三)完成全国省级“双评价”试评价工作。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积极承担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试评价工作。一是结合广东地域特征,在省级层面率先采用1:5万地形图,并对高程、起伏度等分级阈值和判别矩阵进行了调整,大幅度提高了地形评价结果的精准度。二是科学识别全省资源环境本底优势与短板,评价结果显示广东生态环境本底总体优良,资源环境本底总体约束不明显,但城镇建设与农业争地的矛盾比较突出,局部地区资源环境存在短板。三是以功能为导向,摸清全省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适宜空间和潜力。

  (四)开展三条控制线评估优化。我国以往对于各类生态要素的空间管控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统一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并构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两级分区体系,实行差别化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三条控制线将成为统筹各类空间要素管控的重要抓手。我厅正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抓紧推进三条控制线评估调整工作,集中多专业技术团队共同开展评估优化研究,并与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充分协调,梳理三条控制线划定及重大项目建设之间的矛盾冲突。

  (五)积极推进大湾区背景下的珠三角空间优化与协调发展研究。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我厅于今年2月底正式启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珠三角空间优化与协调发展研究,计划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专章。研究的重点包括:协调城市功能分工互补、支撑优质生活圈共建、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区域环境协同治理、加强临界地区空间合作等。目前,我厅已制定了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规划重点及框架,实现政务数据及多元大数据的整合汇集,基本完成珠三角城镇群空间现状研究,对人口、产业、用地等方面有了较为深入的特征总结,初步形成城镇群发展趋势预判,正进一步研究城镇群空间发展格局及具体发展建议。

  (六)指导建立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按照国家、省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指导各地制定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等工作。依托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平台等已有基础,梳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矛盾图斑,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研究一致性处理措施,形成可供项目落地的发展空间总账。落实相关产业规划要求,形成各类项目落地的推荐区域,初步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三、部署推进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研究起草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和《工作通知》的部署,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厅拟起草相关文件及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全面指导各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规划工作要求及审批要点等事项。二是由我厅印发关于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文件,明确市县规划编制的工作重点与技术要求。三是筹备召开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各级规划编制的任务要求。

  (二)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3月30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后,我厅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全面对接、落实国家和省最新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与省直部门对接、地市调研、召开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等措施,加快推进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简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做到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二是下发了《广东省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南(试行)》,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要点和成果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培训,全面提升村庄规划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政策理解。目前,全省需编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已全部启动编制工作,目前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已由年初的60.55%提高至71.36%。

  下一步,我厅将按计划推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文件,继续开展“规划公开课”活动,加强对市县规划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多措并举指导各地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确保2020年底前如期完成任务。同时抓紧明确过渡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差异图斑一致性处理的具体细则,推进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显化“多规合一”成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  堃,020-3880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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