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进度,规范政府采购实施程序,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调整“智慧食药监”项目采购小组及成立复核小组。
采购小组负责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根据《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和财政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指导和落实“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机关处室和相关单位的职能明确如下:
科技和标准处:负责智慧食药监项目统筹规划,签订采购合同,承担组织协调、项目统筹、监督检查、组织验收、推进实施工作。
规划财务处:负责智慧食药监项目资金管理监督、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办公室:负责智慧食药监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机关各处室:是智慧食药监项目的用户,负责提出项目需求并参与需求调研、参与系统初步设计并确认设计方案、组织试点运行并确认验收、组织推广应用和应用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是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工程管理,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合同会签、试点运行、验收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后的技术支撑和运营维护等工作。
复核小组负责审定“智慧食药监”项目采购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审议采购复核小组组长认为其它应当提交采购复核组会议讨论、决定的政府采购事项。
规划财务处负责按程序组织复核政府采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