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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17:09:4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06 【字体: 打印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精神,2008年以来实施的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式调整为职称评审。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经研究,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定于2019年12月14日举行。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仅限于已参加2017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报考级别为考三科)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人员此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开通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9日-12月3日。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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