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药师注册
关于实施2019年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5:59:0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75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9年广东省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2019年第34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实施2019年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科目内容

  按照提升职业能力、服务健康中国原则,围绕促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学服务能力提升目标,2019年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药学服务专业实践能力”、“各类疾病的诊治与预防”、“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五个专题。具体科目如下:

  (一)中西药不合理联用的探讨;

  (二)鲜药的研究与应用;

  (三)从药学药业史的角度讨论药学工作者的务虚与务实;

  (四)新版痛风诊疗指南用药解析与展望;

  (五)变态反应性疾病的防治概况及其进展;

  (六)抗血栓药物的作用特点及其应用;

  (七)咳嗽的病因病机及中西医治疗;

  (八)慢病依从性管理;

  (九)质量管理体系优劣评价新手段-质量度量;

  (十)数据完整性。

  以上每个课程6学时。

  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接受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的学习。

  三、继续教育实施

  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www.gdfda.org)开展网络远程继续教育,需要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登录网站远程教育系统办理,培训费用以委托协议为准。

  各地市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参加具备资质的各市医药培训中心等施教机构举办的培训。

  联系电话:孙老师、高老师020-37886910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