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等有关要求,经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下列同志具备广东省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4日上午8点30分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5点30分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陈师玉、钟迪泉
联系电话:(020)37886366、37886587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初中级职称人员公示名单
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初中级职称人员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