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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钆贝葡胺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和丁二酸洛沙平胶囊标准(WS1-(X-195)-2003Z)的函
发布时间:2014-12-31 09:54:1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6 【字体: 打印

食药监办函〔2014〕34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钆贝葡胺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的函》(国药典化发〔2014〕189号)和《关于勘误丁二酸洛沙平胶囊标准(WS1-(X-195)-2003Z)的函》(国药典化发〔2014〕356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至辖区内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遵照执行。

国药典化发[2014]189号关于勘误“钆贝葡胺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的函

国药典化发[2014]356号关于勘误丁二酸洛沙平胶囊标准(WS1-(X-195)-2003Z)的函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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