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一处 > 药品安监公告
药品生产安全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报(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11-24 19:56:1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0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药监办药一〔2023〕193号),我局在9月联合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现通报如下:

被检查主体

中药材品种

中药材生产企业

基地面积(亩)

基地地址

检查结果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金银花

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

1568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

符合要求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忍冬藤

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

1568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

符合要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