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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伟副局长调研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溶液配制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09 14:03:3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 打印

2014年4月3日,陈德伟副局长率省局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有关人员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疗养院调研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溶液监督管理工作。

陈德伟副局长一行听取了广州疗养院自愿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溶液以及维持治疗用美沙酮口服溶液配制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州疗养院主要负责同志就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溶液制剂注册、质量控制、仓储管理、安全运输、调剂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对配制、质量检验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

陈德伟副局长在调研时强调: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广州疗养院配制的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是医疗机构制剂,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必须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调剂批件》后才能调剂给各自愿戒毒机构使用;二是确保配制质量。为我省戒毒人员提供安全有效的美沙酮口服溶液;三是确保配制、仓储、运输的安全。盐酸美沙酮口服溶液作为麻醉药品,必须按照麻醉药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要求,千方百计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省局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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