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一处 > 处室信息
省局召开2014年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总结会
发布时间:2014-12-18 11:20:5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17号)及《关于开展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115号),省局于2014年4月-11月对全省41家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证书的GCP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临床试验,通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交流经验和形成共识,省局于2014年12月12日在广州召开2014年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会。省局副局长陈德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部分药物研究企业、各相关市局负责人约37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德伟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加强GCP的实施监督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切实保护受试者权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出发点;二是坚决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各项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是确保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基石;三是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日常监管,是提升我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水平的有力保证;四是充分发挥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的力量,是我省药物临床试验监管的技术后盾。

会议期间,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CRC管理、临床试验药物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合同签订、监查稽查等7个共识,经全体会议代表讨论达成了初步共识。这7个药物临床试验广东共识成为全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又一里程碑式创举,在全国也是首创,为提高全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水平提供参考。(省局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供稿/图)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