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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部署全省系统学习贯彻《广东省禁毒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09 16:35:2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打印

为配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广东省禁毒条例》,全面提高我省特殊药品监管人员以及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特殊药品监管。8月3日,省局举办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法规培训班。省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陈德伟出席培训班并对全省贯彻实施《广东省禁毒条例》、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省禁毒办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郑志强对《广东省禁毒条例》进行解读。

陈德伟强调,学习贯彻《广东省禁毒条例》是今年的特殊药品监管的重点任务,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重任在肩,严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入非法渠道仍然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

陈德伟对全省学习贯彻《广东省禁毒条例》以及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以学习培训《条例》为契机,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人员和特殊药品相关单位的禁毒意识;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尤其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部门以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意识;三是以强化《条例》贯彻实施为保障,依法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郑志强结合广东省毒情形势,对《广东省禁毒条例》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详细介绍,给全体学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内容详实的禁毒法规教育课,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实施《广东省禁毒条例》提供了理论基础。

据悉,《广东省禁毒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通过,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省局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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