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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严格落实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4 17:33:2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1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规范企业合规经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有序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集中治理阶段工作任务。

按照省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6月起,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治理阶段。根据前期动员自查阶段药品批发企业自查整改报告情况,省局已于6月初向社会公开未按时报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整改报告企业11家,组织相关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开展飞行检查。根据举报线索,6月21日,省局派出工作组对广州部分地区进行飞行检查,发现1家企业涉嫌存在挂靠经营、为他人经营提供证照行为,已现场移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依法撤销其GSP证书,在省局网站公告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这是省局在集中治理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发布的首张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

集中治理阶段,省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专项飞行检查。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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