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行政许可处 > 处室信息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新版批件正式签发
发布时间:2022-03-14 21:58:2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49 【字体: 打印

  3月8日、14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广州和睦家医院进口临床急需港澳药品“劳拉替尼”、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进口临床急需港澳医疗器械“眼科手术用亮蓝G蓝域染色剂”,签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新版批件。

  1月26日,为规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发文启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新版批件。新版批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批件与旧版批准文件相比,在保持原有内容及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格式更加规范,药品信息更加详细,整体实用性更强。

  截至目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15个(共21个批次)、医疗器械5个。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入落实“港澳药械通”政策,力争让大湾区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同胞与内地居民在医疗用药用械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省局行政许可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