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行政许可处、省局审评认证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赴中山市中医院,与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市中医院院长林棉就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067号提案《关于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健康发展的提案》展开座谈。省局药品安全总监参加座谈会,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参加。
会上,林棉向工作组一行详细介绍了中山市中医院在用医疗机构制剂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计划,提出了对全省现行医疗机构制剂有关政策及其发展的意见建议。
林棉表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中医临床的有机组合部分,是传承中医药知识的载体,是中药新药的摇篮。20160067号提案,是本着促进全省医疗机构制剂更好更健康发展提出,内容涉及“现行法规对院内中药制剂监管存在的问题”、“新制剂申报的标准质量过高”、“院内中药制剂调剂限制过严”等8个问题及“进一步修订完善现行法规”、“简化新制剂申报流程”、“放宽外用制剂生产环境标准”等6个办法。
工作组听取了林棉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其热心关注我省医疗机构制剂事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行政许可处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有关同志向林棉委员详细阐述了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审批审评的法律法规依据,介绍了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的发展情况。就林棉委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答复。林棉委员仔细听取后对答复的内容表示了满意。
随后,与会双方就医疗机构制剂在研发、生产、注册、补充注册、调剂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的探讨交流。(省局行政许可处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