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行政许可处 > 处室信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三个率先”开创保健食品备案新纪元
发布时间:2017-08-14 20:36:1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 打印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我国保健食品备案制度,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由原来的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三个率先”——“率先开展工作,率先宣贯培训,率先发放凭证”,发放了全国首张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和全国首张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转备案的备案凭证,切实落实了保健食品备案制度,开创保健食品行业发展新局面。

一、率先开展备案工作

5月,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同步发布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备案工作要求、所需材料、工作流程、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等内容,让企业一目了然。

二、率先开展宣贯培训

3月、5月和7月,分别通过举办保健食品法规研讨会、法规宣贯培训班、专题讲座、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全省各地监管人员、企业代表和社会公众宣传培训保健食品法律法规,阐明保健食品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企业遇到一些疑惑和困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收集意见建议,还邀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授课,营造了改革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率先发放备案凭证

7月,在全国率先发放了首张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注册转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保健食品备案通过系统实现了从账号申请、账号发放、备案材料填报、备案申请、备案凭证发放等全流程实现网上办理,备案申请人可足不出户就获得备案凭证。备案完成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备案信息和所有备案材料在网站向社会公开。

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贯彻落实“放管服”的需求,既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又规范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保健食品可以减少类似产品的重复审查,节约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加快产品上市速度与进程,有利于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评、网上审批、网上发证”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许可标准化、全面推行无纸化、构建“五位一体”阳光公开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效能,竭尽全力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省局行政许可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