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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1:36:1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41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等工作的补充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共75名,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工作在省局指导下,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报考药品岗位的考生:

  2021年11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考医疗器械岗位考生:

  2021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考化妆品岗位的考生:

  2021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6楼1610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三、资格审核材料

  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按照以下顺序用长尾夹固定夹好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

  1.准考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A4纸双面打印,亲笔签名。

  3.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集体户的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即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等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证明材料。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国(境)外学历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8.常住地及户籍所在地的个人社保记录(如未曾就业且所在地市社保局无法开具“无社保证明”的,考生作出书面说明)。

  9.承诺书(现场签订)

  10.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要求等比例复印。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轨迹,并经现场测量且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进入省药监局大楼,从进入省药监局大楼开始至离开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考生责任。

  2.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齐或与报考资格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

  3.因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或由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审核。

  4.请进入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五、联系方式

  020-37885612(省药监局人事处)

  020-37886266、020-37885631(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

  附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xls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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