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盐业集团(广省盐务局)联合召开全省食盐监管职能移交工作视频会议,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盐业集团及其市、县(市、区)分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广州主会场及各地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和省盐业集团副总经理伍茂辉分别就全省食盐监管职能移交工作讲话。
骆文智强调,一是要坚决守住食盐质量安全这条底线,做好职能移交,确保“接得住”。要做到“四个到位”:增强大局观念,力争做到认识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力争做到责任到位;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做到交接到位;维护队伍稳定,力争做到人员到位。二是要坚决守住市场秩序稳定这条底线,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不能乱”。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好充分准备,保证移交过渡期间市场秩序稳定,坚决防止出现监管“空档期”。做好谋划、排查与应急工作,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哄抬食盐价格、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等行为,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三是要坚决守住食盐质量管理这条底线,提高监管能力,确保“管得好”。必须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风险管理,推行智能监管;必须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完善与经信、公安、卫计、工商、质监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必须着力构建共治格局,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强化第三方监管,调动全社会参与食盐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伍茂辉指出,各市、县(市、区)盐业主管机构一是要按照改革政策规定的时间、程序完成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交接;二是要在改革后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市场巡查;三是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维护全省食盐市场秩序稳定。
根据省政府和省编办关于全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12月2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盐业集团(省盐务局)进行了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双方签署了《广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协议书》,定于2018年1月1日起,省盐业集团(盐务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正式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于同日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已经整合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地方,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省局领导严振出席会议。(省局办公室、人事处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