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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重拳出击,严密部署, 着力打击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03 15:51:4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641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各类药械产品违法行为,省药品监管局近期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重点药械产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通知》(粤药监办执法〔2020〕50号),全力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突出打击违法重点,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及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等药品。重点打击七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三无”、超过使用期限、非医用冒充医用的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经营无合法来源,使用回收、不合格原料生产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销售;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违法线索核查,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特别是网络舆情、投诉举报等渠道中反映的相关违法线索,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联动,重点检查销售量大、问题多发地区的药店、诊所等单位,重点监测网络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第三方平台,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对重点打击的七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从重查处,依法实施资格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黑窝点”、“黑作坊”,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相关药械产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结合国家有关部署,加强对各地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督导,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用药用械安全。(执法监督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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