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工作文件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美度染发膏等160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09:52: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745 【字体: 打印

粤药监办妆〔2020〕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美度染发膏等8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1号)及《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浩鑫染发膏(霜)等76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2号),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识名称为“美度染发膏”“浩鑫染发膏(霜)”等的160批次化妆品为假冒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根据国家药监局通告要求,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辖区内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