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13号
为规范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研究,明确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增补工作程序,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1)和《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增补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见附件2)。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doc
附件2-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增补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