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监办人〔2020〕3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省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除广州、深圳市外的高级职称评审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广州、深圳市负责本市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他各地级市负责本市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2020年9月21日-10月30日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医药行业初中高级职称和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各地级市申报人申报高级职称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楼13楼1317房。逾期不予受理。
二、条件要求
(一)2020年度全省医药行业初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标准执行。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严格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学历资历年限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中对资历年限计算要求执行。继续教育原则上要求提供2020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暂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可用个人承诺书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评审通过后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则可确认发证。
(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对应国家和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具体填写及要求详见附件2。
四、报送须知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申报人应同步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www.gdhrss.gov. 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盖章上报。申报人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具体审核和报送须知详见附件3。
(二)为规范材料报送和整理,请申报人员整理评审纸质材料时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不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底部用白色纸条打印申报人申报专业和职称(如药学主任药师、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姓名,并粘贴牢固;如材料较多,则按顺序在姓名后用数字标识,如共有3袋,要标注3-①、3-②、3-③。
五、其他事项
(一)全省除广州、深圳市外的高级职称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受理由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负责。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按要求将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统一上报。
(三)参加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继续实施面试答辩。答辩内容为自我陈述、专家提问专业问题(主要是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两部分),时间一般控制在每人15-20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提前以手机短信通知。答辩人可准备自我简述PPT,收到答辩具体时间通知后可将PPT(在邮件备注申报职称资格和姓名)提前5天同时发到电子邮箱:gdfdarsc@126.com和775062780@qq.com。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请各申报人员填报《2020年度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4),表格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gdfdarsc@126.com和775062780@qq.com。为便于联系沟通及退回资料,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填写办公电话、传真号码、手机和单位通信地址。
(五)各申报人员在填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时认真对应专业分类表填写申报专业和职称资格,确认无误方可上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3楼1317房。
联系人:伍廷柱、陈师玉、郑培春
电 话:(020)37886366、37886989、37886906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pdf
2.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求
3.材料审核及报送须知
4.2020年度全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