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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通告(2016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7-01-09 16:50:0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0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妆〔2016〕286号

  2016年第四季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全省化妆品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企业产品注册备案和生产质量管理情况,共抽查4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未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线索已移交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现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通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省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使用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附件: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2016年第4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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