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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13 11:07:2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2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2016〕370号)规定,对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的考评标准,经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审推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评专家组现场考评和审核,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将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和信广场评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反映。

联系电话:020-37886008,传真:020-37886069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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