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规〔2017〕1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已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