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安办健〔2017〕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护老”专项行动。现将《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粤食安办健〔2017〕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护老”专项行动。现将《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