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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2 14:04:1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 打印

粤食安办健〔2017〕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护老”专项行动。现将《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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