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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5 16:50:0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9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7年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37886357

电子邮箱:spcscc@gdda.gov.cn

传真:020-37885320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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