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7年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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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花生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